西安高级中学
关于排查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引发的矛盾纠纷情况报告
市教育局办公室:
接到市教育局(市教办发[2007]17号)文件后,我校高度重视,校领导立即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就我校的校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认真检讨,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市教育局的政务公开情况我校认为完全符合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我校没有任何意见。
二、对于校务公开,我校按照校务公开的政策要求,积极落实,认真执行,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每学期我校利用两周一次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公开有关校务事项;每学期期末大会,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每学期开学第一次大会,对假期学校各项校务进行公开通报。对于重大决策,自觉邀请工会、民主党派负责人提前介入,保证了校务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公正化。2006年,除在教工大会上公开的校务事项外,我校书面公示校务24项,2007年到目前为止,我校书面公示校务4项。
今后,我校将继续坚决执行校务公开的政策要求,及时、全面、详细的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公开各项校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三、经过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校工会、年级组、教研组等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了解、排查,我校在校务公开方面没有任何矛盾纠纷。
特此报告。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