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处
教学处工作职责
1.根据课程标准,负责教学计划的编制、实施,设置安排课程。
2.初步安排任课教师的岗位并报学校办公会审批。
3.负责常规教学的检查、考核和评定。
4.负责编排、调整课表和作息时间表。
5.负责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和工作量统计。
6.负责期中、期末考试和会考、高考、中考及上级安排的其他组考工作。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8.负责校际间教学交流、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图书楼、实验楼、文印室的管理。
教学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处工作。
2.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常规检查,并做好了解、分析、研究和总结。
3.负责教学处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校内考试和会考、高考、中考及上级安排的其他组考工作。
5.协同教科研处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和教师业务进修工作;考核教师的教学情况。
6.组织校际间教学交流,接待来访工作。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教材和资料的选用、审定工作。
9.负责教师教学情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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