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工作条例
教代会工作条例
一)总则: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决定在我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
2、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对知识分子的政策,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服务。
3、教代会要在校党总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职权:
1、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权:有权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校长任期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教改方案,结构工资方案,奖惩制度,分房方案,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等。
(2)评议权:对学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情况及工作作风等行使定期和不定期的评议权。
(3)建议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校园规划,勤工俭学收入分配,奖励处分,人事任免,教工队伍建设,职工福利等有建议权。
2、校长要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权利。要为教代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教代会要组织和教育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三)教职工代表
1、代表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办事,举止言行能为人师表。
2、代表的产生:代表应占职工总数的25%左右,教师比例适当增加,名额分到年级、科室,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所有在编正式教职工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代表的权利:
(1)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决策的讨论。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权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3)有权检查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
4、代表的义务:
(l)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教育方针、法规,努力学习本学科的业务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任务。
(3)深入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努力作好教代会代表的工作。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四)组织制度
1、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教代会开会期间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代行职权。
2、教代会受同级支部的领导,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
3、开会期间,按年级、处、室组成代表组,选举召集人开展工作。
4、校工会委员会在校办公室协助下负责教代会具体事务工作。
西安高级中学教职工大会制度
为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有关决定,全面贯彻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的沟通和协调,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大会是我校最为重要的集会,要求每位教职工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按要求统一着装,携带记录本和笔,在指定位置就坐。会议期间精力集中,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做好笔记。会前安排好自己的事情,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本年级、本处室负责人填写《教职工大会请假单》并交考勤员留存,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工作。此考勤结果将成为年终考核、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教职工大会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学习、师德师风教育、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学校各项工作进展、公布学校有关决定决议、进行各种民主测评和布置安排学校重要工作等等。
教职工大会是学校内部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每一位教职工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也有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义务。如果对有关问题有异议,请及时指出并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提出。
教职工大会期间,请行政各处室协调做好会议组织、课表安排、自习检查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教职工大会原则上每两周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第八、九节课学校阶梯教室召开,具体安排以每周工作安排为准。
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