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级中学校务公开[2007]3号
中共西安高级中学总支委员会关于
推荐安保仁同志为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
公 示
按照市教科文卫工会的安排,我校党总支于2007年2月8日上午9:30分,在学校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学校工会委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部分教代会代表参加的工会委员扩大会议,专门就200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进行了专题民主推荐,按照文件精神和评选条件要求,我校党总支制作了《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原原本本地传达了文件精神,并进行了民主推荐。
会议共发出《推荐表》30份,收回30份。统计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组织,工会张学芳和李关委员计票,工会万雪峰副主席监票,推荐结果如下:推荐安保仁同志为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同意票为28张。按照民主推荐的原则,我校党总支同意推荐安保仁同志为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经市总工会初审,按照陕竞办[2007]3号和市竞办[2007]1号文件精神,对已初审合格的省劳模推荐人进一步履行民主程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
公示期:2007年3月23日——3月30日
公示电话:87516330,82141752
中共西安高级中学总支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