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保卫处干部工作守则

作者:西安高级中学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07-04-07



 
 一、 奉献意识:
 
 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大公无私精神,不搞攀比,不图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一丝不苟,尽职尽责,甘当无名英雄。
 
 二、 服务意识:
 
 工作中处处体现服务思想,自觉维护各部门和领导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团结;接待来访、报案要以诚相待,主动、热情服务,使师生员工心情舒畅。
 
 三、 勤政意识:
 
 工作勤奋,兢兢业业;工作深入细致,遵守保密守则;平等待人,谦虚谨慎。
 
 四、 能力意识:
 
 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协调、综合分析能力。
 
 五、 法律意识:
 
 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严守纪律,处事公正,不搞特权,依法处理各类案件。
 
 六、 查办意识:
 
 有时效观念,节奏快,效率高,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音,为领导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信息。
 
 七、 参谋意识:
 
 提供高层次服务,具备参谋意识,既办文办事,又出谋献策;注意自己的角色和位置,不越权办事。
 
 八、 重点意识:
 
 围绕校、处开展的中心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全面安排,突出重点,有序的开展工作。
 
 九、 进取意识:
 
 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当多面手;具有勇于创新和实干精神。
 
 十、 创优意识:
 
 要求服务优质化,行动实效化,工作程序化,处理案件果断化,不断使保卫处的工作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的整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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