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西安高级中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西安高级中学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07-04-07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考虑、筹措、安排、指挥学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副校长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包括安全制度、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实施等。
     2、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处,为全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全盘负责学校安全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措施的制定检查、消防工作、校内外安全工作的协调、校内值班、校园安全检查及督促整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安全工作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值日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会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德育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不能随意触动校内电路设施的开关和线路,不带火具,各班应设立安全专管员,负责班级安全。
     2、教育学生在人员密集处,要遵守秩序,不拥挤,不推搡,作文明的中学生。
     3、教育学生遇有紧急情况,要听从老师管理疏导,训练学生应急脱险能力。
     5、对校内人员密集处,尤其是楼道、餐厅、校门口、厕所等处。要加强管理,做好监管和疏导工作。
     6、做好学生的冬季、夏季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件的发生。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行路人。
     7、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在社会上遵守法纪,提高守法意识。
     8、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指导,提高班主任安全责任意识,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其他教职员工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水、住宿、就餐,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5、做好学校财产保护管理工作,每学期都应对校内的线路、电器、电扇、空调、窗子、床铺及体育用品、教学用具进行常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集会、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教务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委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任课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六、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善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西安高级中学2005年7月3日
 

上一篇:西安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下一篇:西安高级中学校园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学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东渭滨路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电话:81711016(办公室) 81711018(教学处)

     81711021(招生办) 81711022(值班室)

版权所有:©西安高级中学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1012号

技术支持:西安利尔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