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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级中学“诚信考试示范班”创建活动安排

作者:西安高级中学来源:本站发表时间:2011-03-01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倡导良好的考风,培养广大西高学生的诚信意识,把传统美德和校纪校规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行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西安高级中学2010/2011学年"诚信考试示范班"的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全校所有班级均可申报。申报班级经年级组审核后,各年级推荐1-2个"诚信考试示范班"创建班级。

  二、申报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一致同意,自愿参与;

  2.班级全体成员诚实守信,本学期参加的所有考试无作弊、违纪现象;

  3.无班级成员受处分。

  三、申报程序:

  1.以班为单位向各年级组提出申请,班委签名填写"诚信考试示范班"申报表,班级每位成员均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经年级组审核同意后,于12月10日前报教学处备案。

  四、考核办法:

  1.考场规范要求:按照《西安高级中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具体要求规范考场纪律;

  2.挂牌要求:申报班级在每场考试的考场醒目位置悬挂"诚信考试示范班级申报班"示意牌,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违纪处理:申报班级的学生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作弊行为,则取消该班级申报资格;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当事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德育处和教学处组织对各班级考场秩序、考试纪律情况进行巡查;

  五、时间安排:

  1.12月9日前,各班级对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或班级自主申报,各年级组对申报班级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的班级;

  2.12月10日前,各年级组将推荐班级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学处刘新博主任处。

  3.12月13日,教学处结合各方面考核情况,确定合格班级名单,予以公示;

  4.下学期初,由学校进行表彰。

  六、其他事项

  1.各年级组要将本次"诚信考试示范班"申报创建工作作为净化考试环境,优化学校学风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2.各班级要从解决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入手,着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考试观,创建良好的考风学风。

  3.获选"诚信考试示范班"的班级在参选"优秀班集体"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西安高级中学 教学处

  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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