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级中学重大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教学设施、设备或其他财产丢失事件。
4、食品卫生事件。
5、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群体性疾病或传染病。
7、学生突发严重性疾病,需立即送医院治疗的。
8、火灾。
9、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任何教职员工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具体报告对象:校极领导、处室主任。
三、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教育局。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知情人、谎报、漏报、延报人员的责任 。 .
五、向市教育局报送信息责任人:邓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