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对学生进行考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每个学生养成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的优良习惯和作风,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对学生上操、早读、上课、自习以及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均要进行考勤,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四项。
第二条、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的界定。
1.迟到:大门口考勤以预备铃为准,教室及操场考勤以正式铃为准。
2.早退:上、下午均以最后一节课下课铃为准。
3.请假:事假、病假需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并经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的病事假必须家长来校亲自办理手续,经班主任批准年级组长审核签字后交政教处备案。假满到校后,及时向班主任和有关部门销假。因病不能参加广播操及体育课的,须向班主任及体育老师出示医院证明,并跟着本班同学做适量活动,不得离开本班同学(有腿部骨折或行动不便者例外)。
在校期间因病因事需出校门者,须持班主任特批出门证交传达室验收查存后方可离校。所有请假手续必须向负责考勤的干部出示,以便准确记录考勤。
4.旷课:凡未经班主任或主管老师批准无故缺勤者均按旷课记录。
校内外集会参照上课时间统计。
第四条、各班负责考勤的班干部,应准确无误地记录考勤,每天与班主任沟通,每周五下午向德育处交考勤表,同时领取空白考勤表。